Workflow
力芯微(6886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披露豁免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豁免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证 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