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688601) -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原则。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之审议、 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董事 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关联交易定价应不明显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必须坚持依据公 开及市场公允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