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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芯微(68860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规划,公司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促使前述目标的达成。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 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 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管理等方 面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 者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