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603955)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 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