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3009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 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和 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