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岭股份(430139) -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融力天闻津师事务所 RONLY & TENWEN PARTNERS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7 楼 电话:021-68407858 邮编:200120 1 / 8 2 融力天闻津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