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钢联")的聘请,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