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股份(3008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职工 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非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选择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6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 年 12 月 16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0 年 9 月 2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3 年 8 月 24 日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