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 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 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 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