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 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 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 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过 半数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