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30133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9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