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301337)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9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往来管理,公 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管理亦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 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