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3013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召开。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隋晓姣律 师、陈红雨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德 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