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任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