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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 特 迅(00222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
ATCATC(SZ:002227)2025-09-12 13:3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裁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不定 时召集总裁办公会议。 第四条 总裁决策以下事项应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组成: 二零二五年九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 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 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总裁有对副总裁的提名权,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总裁,分管公司经营中 不同之业务。 1 (一) 决定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实施计划; (二) 决定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方案; (三) 决定公司各部门具体规章; (四) 决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五) 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中级管理人员; (六) 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