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002227) - 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关于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货币资 金的内部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票据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 币资金(试行)》、《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 资金。 第三条 公司有关领导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 及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 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 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 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第五条 公司对出纳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并定 期进行岗位轮换。 出纳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 正,不断提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