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宇顺(002289)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YSDZYSDZ(SZ:002289)2025-09-12 14:34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零二五年九月 | |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 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 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本次交 易已出具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日出具《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 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5〕第 12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 ,本所就《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进一步 核查并出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