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华化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长华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