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 公司名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 围内的事务。 (五)最近 36 个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