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大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应配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 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