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符合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 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 当回避表决;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 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 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