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00206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 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 履行保密义 务, 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 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