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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300975)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 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