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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00216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ZHIGUANGZHIGUANG(SZ:002169)2025-09-15 12:47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ZHIGUANG ELECTRIC CO.,LTD. | | | | |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并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原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 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