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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星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瑞星股份 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华西证券依据相关监管规则,按照持续督导计划和北交所的 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但不限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 | | 的情况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 | | |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督导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