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600622)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 法豁免披露。 公司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