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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605158)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权限范围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