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6882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并查阅了《湖北超卓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等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文件、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