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应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内幕登记的具体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遵循本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上报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未经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