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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SumavisionSumavision(SZ:300079)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一)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