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