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含 委托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前十日将会议通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根据需 要,会议召开前两日将会议通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