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000554) - 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16 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 管规则"),以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未连任、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书面辞职报告中应当说明拟离任的具体原因、 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