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6883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 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下 简称"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