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VALIER INT'L(00025) - 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一项加拿大汽车代理业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EVALI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25)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一項加拿大汽車代理業務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賣方(全部均 為本公司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與買方訂立資產購買協議,據此,賣方有條 件同意以代價出售該等物業及該等業務資產。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故根據 上市規則第14章,資產購買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項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賣方(全部均為 本公司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與買方訂立資產購買協議,據此,賣方有條件 同意以代價出售該等物業及該業務資產。 – 1 – 出售事項詳情載列如下: 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