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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MZTMZT(SH:688355)2025-09-17 08:31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下 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