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 1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勉责任,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并送达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科创板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