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 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三)提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