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002152) - 广电运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丽华、黄菊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5:30 在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 律法规")以及《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