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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茂泰(6052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7日修订)
YongmaotaiYongmaotai(SH:605208)2025-09-17 10:47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 1 页 共 13 页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的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 限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即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