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石金融(08112) - 须予披露交易出售附属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 號:8112)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附屬公司 出售事項 於2025年9月17日(交易時段後),賣方(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買方訂立買賣協議,據 此,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已有條件同意購買銷售股份(即賣方作為目標公司之登記 持有人及實益擁有人所持的目標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現金總代價為3,000,000港元。 於完成後,賣方將不再持有目標公司之任何權益,且目標公司將終止列賬為本集團之附屬 公司。因此,目標公司之財務業績、資產及負債將不再綜合計入本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 GEM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有關出售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GEM上市規則第19.07條)超過5%但 低於25%,故買賣協議項下擬進行之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GEM上 市規則第19章項下的通知及公佈規定。 緒言 於2025年9月17日(交易時段後),賣方(本公司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