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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9月)
VanwardVanward(SZ:002543)2025-09-17 13:0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公司治 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 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 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 职务。 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执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