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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0025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VanwardVanward(SZ:002543)2025-09-17 13:02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的 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