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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方医药-B(025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GENFLEET-BGENFLEET-B(HK:02595)2025-09-17 22:25

勁方醫藥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2 第七條 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期 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 會根據上述第四至第六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八條 董事會須對審計委員會成員的獨立性和履職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必 要時可以更換不適合繼續擔任的成員。公司現有核數公司的前任合 夥人在以下日期(以兩者中較後的日期為準)起計兩年期間內,不得 擔任審計委員會的成員:(a)其終止成為該公司合夥人的日期;或(b) 其不再享有該公司任何財務利益的日期。 第九條 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以下方面: (一) 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二) 審閱公司的財務資料; (三) 評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 協調管理層及相關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 (五) 公司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及相關法律法規中涉及的其他 事項。 第十條 審計委員會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的職責須至少包括以下方 面: (一) 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向董事會提供建 議,就批准外聘核數師的薪酬及聘用條款提供建議,以及 處理任何有關核數師辭職或辭退核數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