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0023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