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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召集并充分行使其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 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