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301058) -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