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环科技(00133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 证明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楚 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