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6885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 括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每年发放津贴 20 万元(税前)。独立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差旅 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