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00295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内部审议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含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以及子公 ...